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转变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坚持“四个并重”,抓早抓实抓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要坚持教育与监督并重。新形势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持续加大教育预防工作力度,又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要创新方式方法,建立约谈、质询工作机制,及时提醒督导,层层传导压力。要用好巡视巡察这把“利剑”,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要健全完善公开机制,推行权力运行清单和权力公开制度,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程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要坚持执纪与问责并重。实践证明,只有严格的问责,才能传导压力。改变基层当前重执纪轻问责或监督偏软偏轻的倾向,既坚持从严执纪、违纪必究,又要建立并实施责任倒查机制,持续加大问责追责力度。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且顶风违纪,连续发生窝案、串案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建立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结果运用的完整链条,凡经查实的问题,都要问责到底。
要坚持查办大案要案与抓早抓小并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厘清抓早抓小与查办大案要案的模糊认识,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纪检监察机关要改变单纯追求查办大案要案的思想,在不降低纪律审查力度、尺度的情况下,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行为,尤其加大对基层干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吃拿卡要、侵吞挪用专项资金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延伸到基层,避免“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反腐倡廉建设和纠“四风”工作“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要坚持监督“关键少数”与管住“绝大多数”并重。既要盯紧看牢“关键少数”,又要带动管好“绝大多数”。抓“关键少数”,尤其要盯紧“三种人”,即盯紧各级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盯紧各单位各部门中层干部,特别是处长、科长等业务主管;盯紧各级后备干部,不能出现“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管住“绝大多数”,就是要把执纪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放在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上,通过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充分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随时医“病树”、扶“歪树”,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从整体上保证党的肌体纯洁健康。(济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高俊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