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至6月,市纪委查处了济水街道原党工委书记牛得力违纪违法案件,查实牛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多种错误,且贪污受贿300余万元,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2016年10月,牛得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7年5月,牛得力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牛得力,又名牛德力,男,1967年8月生,汉族,河南省上蔡县人,中共党员。历任坡头镇政府副镇长、沁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2009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济水街道办事处主任,2012年6月至2016年5月任济水街道党工委书记。
经查,牛得力在担任济水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贪污公款60.375万元,用于其本人购买服饰等个人消费和为其妹牛银某购买房产;收受贿赂260.6万元,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2012年5、6月份,牛得力位于兴合苑小区的新房装修时,收受隆发公司经理尚某某40余万元装修费。2010年11月,牛得力在与辖区恒泰建材城老板谢某某一起赴山东考察市场提升工作期间,收受谢两块价值约2万元的浪琴名匠情侣表,返济后,牛私自表态,由谢全权处理辖区东、西恒泰两个建材城商户搬迁事宜,济水街道按760万元的标准支付谢拆迁款,谢某某收到760万元后,送给牛50万元现金。2012年,济水北街进行城中村改造,牛得力决定由办事处出资购买了辖区开发商付某某开发的星湖湾小区149套住房作为安置用房,其后,牛分别以其妻子和妹妹名义购买了付某某开发的兴合苑小区两套房产,合同价共计126万元,付某某只让牛支付了51万元购房款。2010年至2013年,牛得力帮助其在市发改委任职期间的司机崔某某在济水街道承揽了价值300余万元的工程,崔某某于2011年春送给牛得力5万元现金,后又分多笔送给牛得力弟弟牛健某70万元,牛健某将其中45万元转交给了牛得力。2012年春,牛得力帮助牛健某的朋友李某承接了济水辖区亮化工程,李某分多笔送给牛健某好处费10万元,牛得力予以默许。
牛得力在济水街道任职期间,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面积占用68.094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接受辖区内居委会干部、商场负责人、个体老板所送礼金2万元和服装储值卡数个。违反组织纪律,无视相关规定,未如实申报其持有的豫光金铅、平煤股份、中国银行等价值43万元的股票以及在济水苑、桃园溪岸、兴合苑小区购买的3套房产信息。违反廉洁纪律,2011年4月和2012年2月,分多笔在辖区开发商卢某某处高息存款350万元,至2014年5月共获利195万元,后卢因资金链断裂,无力再支付本息,2014年10月,牛得力得知卢某某在辖区另一地产公司有股份,且该地产公司正在通过济水街道返还土地出让金,遂要求该地产公司代卢某某偿欠其的440万元本息,该地产公司迫于压力陆续支付给牛得力本息250万元。违反政治纪律,得知组织审查其有关问题后,与多名涉案人员串供,伪造证据、退还贿款,对抗组织审查。
牛得力之所以滑向违纪违法深渊,归根到底,一是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牛得力升任济水街道主要领导后,想方设法用手中的权力换取金钱,以辖区开发商为依托高息放款,资金链出现问题后,借返还土地出让金之便,进行“磨账”,确保自已的私利得到满足。二是无视红线权力寻租。牛得力视党纪国法为稻草人,多次占用办事处、下属企业及辖区企业上交的公款,收取辖区开发商、工程承建方及个体老板所送款物,数额巨大。三是纪律规矩意识缺失。牛得力得知组织审查其有关问题后,不是积极向组织如实说明问题,反而与企业老板、机关人员紧密串供,伪造财务手续,匆忙退赃,对抗组织审查。
牛得力案件暴露出我市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意识和法纪观念淡薄,在管党治党越来越严的形势下,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把权力当成谋私的工具。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牛得力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要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分清是与非、罪与非罪的界限,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严格自律,加强修养,廉洁从政,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坚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共济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