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示范区党工委和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7月24日,示范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8月20日,示范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和建议。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第二巡察组组长在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巡察反馈意见及巡察组的相关要求,专题研究讨论巡察反馈意见。同时,将反馈意见印发各单位,要求各单位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充分领会巡察整改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个推进问题解决,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认真坚决、行动上雷厉风行。
(二)紧盯整改问题,深刻自查剖析。局党组始终将既去病灶又除病根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坚持以“大体检”促进“大整改”,以落实示范区党工委巡察整改为契机,自觉主动查找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差距,及时纳入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认真落实跟进措施,切实做到对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整改显性问题与深挖隐性问题相结合。8月24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方位开展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先后查摆出3个方面28类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见筋见骨见灵魂,确保整改由表象到实质、由肌理入骨髓。
(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整改期间,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研究巡察反馈意见任务分解,制定了《关于示范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结合单位实际逐项细化确定了33项102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把每项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建设到位,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导推进,务求整改实效。通过局党组会、定期例会、情况通报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坚持强化跟踪问效抓整改,严格把控整改工作时间节点,采取“一周一小结、半月一回头、一月一总结”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整改情况,落实对账销号管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还未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
(1)整改问题1:落实总书记“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重大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相关论述,要求每人摘抄学习笔记60页,撰写学习心得3篇,围绕学习内容,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3次,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二是加快消化和盘活批而未用土地,鼓励支持新招商项目优先选用“批而未供”土地,巡察结束至今已出让存量土地11宗570亩。三是积极和财政部门沟通,规范土地收储资金运作程序,拓宽土地征收资金储备,10月份,与财政部门共同立项包装17个项目,申请省级土地收购储备专项债券资金5.4亿元,有力保障了土地储备项目的资金需求。截止目前,共完成土地入库面积2435.67亩,土地价值10.17亿元,有力服务了项目用地。四是认真开展“规范认定无效用地批准文件”工作,对确实无法完成征收或不需要继续征收的批而未供土地,与省厅相关处室沟通撤回批准文件或批准核减,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工作。五是限期补办手续,对全市已批未供即用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天坛工业园、承留工业园两处未供即用项目下发补办用地手续通知书,限期12月底补办到位。六是对未供即用的城市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直接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核发给相关政府部门或属地政府,截至目前,已办理划拨用地手续2宗35亩。七是要求各分局强化批后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录入巡查信息,消除系统预警,防止形成新的闲置浪费和低效使用土地。
(2)整改问题2: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不深入,存在重大环境治理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制度面对面》等书籍杂志,共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3次、局机关学习例会4次,组织各支部集中学习4次,干部职工生态文明理念不断得到强化。二是全力督导推进北部产业集聚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示范工程一、二期已通过省厅终验,项目三期土石方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绿化,项目共计完成治理面积8.6461㎞²,规划治理面积完成率92.67%,已初步达到既定的绩效目标。三是持续推进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我局负责实施的6个项目,1个已通过省厅验收,4个已经竣工,1个项目正在覆土、绿化。共完成总工程量的95%,完成矿山治理面积1.05万亩,项目进度在全省名列前茅,先后被多家单位观摩学习。四是积极申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结合全市沿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展情况,在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7月24日向省厅申报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
(3)整改问题3:执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和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项目,新增增减挂钩指标5000余亩。二是全力推进卫片整改工作。8月12日,管委会主任、市长石迎军召开卫片整改推进会,对卫片工作进行再强调;聘请业务熟练、政策熟悉的业务单位全程参与,为做好卫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三是加强日常巡查。组织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全天候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力争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7月份以来,共巡查120余次,出动巡查人员2000余人次,巡查车辆1050余台次,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2.关于“政治意识不强,党组领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问题
(1)整改问题4:民主集中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先后组织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先后召开党组会2次,专题研究并制定出台《中共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工作遵循原则、肩负职责、决策执行、监督追责等事项,从制度上保证了民主集中制的有效执行。三是坚决贯彻执行。要求严格执行《中共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党组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坚决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
3.关于“宗旨观念弱化,为民服务意识有欠缺”问题
(1)整改问题5:推进“放管服”改革缺乏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影响营商环境改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照最新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清单,梳理出我局政务服务事项187项,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放权力度,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二是制定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再次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工作环节,形成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两个环节的新业务链;缩短群众办事等待时间,目前,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注销、查封等7项业务实现1个小时办结;完善便民服务系统,将106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开通网上支付缴费系统,支持微信缴费和支付宝缴费,极大的提高了群众办事效率。三是出台了《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有错必纠问责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经办、谁担责”的要求,压实各科室责任,从源头减少行政复议案件数和纠错率。
(2)整改问题6:行政审批科业务职责不清、名不符实,存在“前店后厂”情况,大多审批业务还需回到局里业务科室审批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已制定并出台了新三定方案,明确了科室设置、科室职能;正在研究酝酿人员调整事宜,待机构改革到位后,一并做好行政审批科人员配备、职责界定等工作。
(3)整改问题7:部分业务审批流程不科学
整改情况:部分任务随机构改革完成,其余任务已完成。一是制定并出台新三定方案,待机构改革全面落地后,准确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无谓证明,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事项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示范文本及收费依据。二是深化“五比一争”活动,要求干部职工聚焦党性、学习、作风、担当、实绩等五个方面存在问题开展深刻检视反思,检视问题,查找不足,找准对策,细化措施,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4.关于“执法监管乏力,打击非法开采力度不够”问题
(1)整改问题8:执法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已制定并出台了新三定方案,在人员调整过程中,科学调配人员充实到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有效壮大执法力量,人员调整到位后,对所有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2)整改问题9:没有形成合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科学界定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职责分工,做到执法监察支队、各分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二是形成共商研判处理机制,做到案件调查初期,有关科室到现场进行踏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地籍、规划、用地、耕保、利用等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对案情进行集中会审研判,提出处置意见,指导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财务科等积极协助罚款的缴纳,政策法规科积极做好涉刑移交、没收移交等工作。三是坚持局领导带队夜查制度,将北山、南庄、大社、佃头列为巡查重点,继续安排执法监察支队、7个分局进行24小时巡查及突击检查,一旦发现非法开采,立即上报,从严从重依法打击,截至目前,已巡查近100次,突击检查9次,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频发高发的势头。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济源市委办公室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济办〔2019〕2号)精神,组织各分局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而支持;对辖区内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在积极制止的同时,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形成打击合力;根据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新趋势、新动向,定期召开有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分析研判会,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加强和公安、交通、环保、水利、河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打击非法采矿等行为,形成打击合力,确保矿业秩序得到根本好转。五是依托省厅卫星遥感解译监测,对露天矿山可能存在的越层越界非法开采行为进行全面监管,对存在疑似越界开采的,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并制止。符合立案条件的,迅速立案调查处理。截止10月底,共排查矿山企业14家,确认越界违法开采1家,正在立案调查。
(3)整改问题10:纠正违法缺乏力度,执法不够精准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持续对来料加工石料企业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坚决立案查处,迅速处理到位,共办理查处来料加工企业违法占地案件24件,拆除石料厂5家。二是组织各分局与镇政府对接,在了解掌握辖区重点项目拟建、在建情况的基础上,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到企业了解用地规划、审批情况,及时提供指导性意见,共化解信访问题3个,督促指导加快用地报批企业19家。三是对于五龙口分局未及时跟进督促梨林镇大许正兴砂石厂、大许合力砂石厂、良庄顺鑫砂石厂、腾达石料厂四个砂石厂整改问题,已责令相关人员作出情况说明。在“保护母亲河”行动中,配合市河长办及相关单位对以上4家企业地上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人事管理不规范”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整改问题1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济源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达到思想认识上的再提高、重视程度上的再加强。二是认真撰写材料。8月24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相关文件,紧紧围绕巡察整改主题,对照反馈问题和问题建议,结合个人分工,逐条对照检查,深刻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提交党组书记审核。对照检查材料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问题查找准确、措施具体管用。三是提高会议质量。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过程中,党组成员自我批评不回避,查找根源不遮丑,相互批评不护短,辣味十足,起到了“红脸出汗”的作用,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目的。
(2)整改问题12: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生活会不够经常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利用党组会时间,深入学习《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实施细则》,提高党组成员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认识。二是各支部积极督促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双评等组织活动,并认真填写《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单》,对每位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班子成员参加支部活动过少时,支部及时进行提醒,巡察结束至今各班子成员参加支部活动共18次。三是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提示单》,支部做好组织生活前提醒,对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挥了有效的督促作用。
(3)整改问题13: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部分任务机构改革完成后到位,其余任务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党员组织生活会实施细则》《党支部会议记录范例》,明确会议程序,规范会议记录,提高会议成效。三是调查核实测绘院党支部、城区分局党支部、机关一支部组织生活会议记录存在问题,对已召开组织生活会、未向巡察组提供会议记录的测绘院党支部进行严肃批评,责令相关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对具体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对程序不规范的城区分局党支部、机关一支部进行教育批评,责令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议流程、党支部书记做好会议把关。
2.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1)整改问题14:抓党建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利用党组会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党建工作重要论述,强化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突出的大事、要事,切实抓住、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扛牢抓紧党组主体责任,巡察结束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制定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共65项;组织自然资源好故事演讲比赛1次;组织从严治党主题观影活动1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次;开展“政治生态建设年”、以案促改、“五比一争”3个专项活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优于其他工作安排布置,下发《党组书记领办党建项目的通知》,制定党组书记领办党建项目清单,明确党建项目内容、主办人及完成时限。年终考核时,继续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科学设置考核评价体系,量化细化考核内容,全面准确衡量单位党建工作成效。
(2)整改问题15: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行批评教育。详细调查地质公园管理局党支部换届工作,对导致问题产生的换届工作人员、把关不严的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认真学习换届工作实务,同时,对换届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写出深刻检查。二是组织党员培训。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参加了区直工委组织的党务工作者培训,党务专干水平得到一定提高。待机关党委换届结束后,将围绕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支部换届等方面,对各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再培训,不断提高全局党务工作水平。
(3)整改问题16:“三会一课”未按规定开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地质公园管理局党支部、城区分局党支部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发现两个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存在不同程度补记现象,对此,机关党委责令以上两个支部对“三会一课”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以后做到“一会一记”、“当场记录”。二是印发了《党支部会议记录范例》,明确了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记录格式,要求支部按照范例格式认真做好各项会议记录。三是进行不定期抽查,9月上旬,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记录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党支部3个,机关党委当即将问题反馈到相关支部,要求限期进行整改,目前3个支部已全部整改到位。
(4)整改问题17:党员发展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党务工作者对《党员发展手册》进行认真学、反复学、深入学,真正做到对党员发展流程、资料审核标准、需要把握的重要时间节点等问题了然于心,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工作水平。二是对2014年以来发展的党员档案进行再审核,共审核档案20份,填写《党员档案审核登记表》20份,发现问题3类,均已整改到位,未发现涉嫌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对巡察组反馈的个别同志入党证明材料涉嫌造假问题,正积极配合党工委组织部对有关资料造假情况开展调查,待党工委组织部给予情况调查回复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关于“干部人事问题突出”问题
(1)整改问题18:存在“三超两乱”现象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一是对全局“三超两乱”现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二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免去超职数配备干部1名,超规格配备副科级干部2名,机构改革到位后,全面规范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及岗位称呼。
(2)整改问题19: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一是对目前局党组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二是正在酝酿人员调整相关事宜,力争在机构改革过程实现实际工作岗位、备案单位、人员编制三对照。三是明确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3)整改问题20:人事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一是前期对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抽调交易中心的人员进行调整归位,目前已全部充实到不动产登记一线岗位。二是按照最新的三定方案,局党组科学研判、合力配备,力争在机构改革到位后完成机构、人员、职责三到位。
(三)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递减”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扛的不牢”问题
(1)整改问题21: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部分任务随机构改革完成,其余任务已完成。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深刻认识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是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刚性责任,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在夯实责任体系、全面履行责任、坚持示范带动上下功夫,将全面从严治党融入中心工作,逐步巩固主体责任成效。二是修订主体责任清单。修订完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局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各自责任,明确局党组集体责任31项,党组书记责任18项,党组其他成员责任16项,促进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地。三是做好党建人员配备。党建工作办公室的组建及人员配备,随机构改革完成。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和建立廉政谈话制度,把对党员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负责人日常监督提醒纳入反腐败重要工作内容认真落实;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每个季度、重点节假日开展明查暗访、专项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指出、提醒纠正;面向社会公开举报邮箱、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巡察结束以来共进行廉政谈话2次、召开廉政恳谈会1次,检查人员在岗情况5次,突击检查值班情况2次,均未发现违纪现象。
(2)整改问题22:作风建设松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作风建设。通过以案促改、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提醒等常态化形式,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落实考勤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日查阅并汇总上班签到情况,核对请销假手续,对迟到、旷工行为,严格按照制度处理到位。从考勤情况来看,巡察结束至今干部职工能够严格遵守上班纪律,没有出现迟到、无故缺岗等现象。三是强化纪律检查。机关党委联合办公室、人事科,多次对局机关、二级机构工作人员考勤、在岗情况及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整体来看,各单位在岗及值班情况较好,没有出现人员上班玩手机、看视频及值班人员缺岗等现象。
(3)整改问题23: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一是人事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随机构改革完成。二是就李廷风、李嘉二人长期请假及未履行请假手续不上班问题,正在进行调查。三是正在对全局近期请销假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请销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理到位。
2.关于“监督责任抓得不实”问题
(1)整改问题24:纪检监督工作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借助“以案促改”活动,对全局廉政风险点进行了认真排查,共查出3大类28个廉政风险点,按照风险系数将风险点划分为三个等级,并分级健全监督制度,力争形成“一项权力一套运行制度,一个风险点一套防范措施”和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廉政风险制度防控体系。二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积极谋划监督抓手,重点做好政治监督,对多规合一、乱占耕地建房、卫片执法、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三山”整治等重点工作及土地收储、出让、用地审批等重点环节,全程参与、跟踪监督。
(2)整改问题25:主动问责担当意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纪检工作人员每周开展一次理论、业务学习,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及全省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条规,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及业务素质。二是定期组织案例分析,纪检组成员定期对已办结的案件深入剖析,研判各类违纪行为的前端原因,将其作为主动监督的重点领域,并总结经验教训,为日后办案提供可参考的依据,以高水平的业务能力带动全方位的主动作为。三是积极主动问责,严肃查办案件,6月份至今已办结信访件8起,正在调查办理4起,已立案审查2起,正在了解情况1起,党内问责9人,党政纪处分2人。
(3)整改问题26:以案促改流于形式,利用身边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不够,存在“中温、下冷”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驻局纪检组督促局党组全面履行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提高重视程度;7月底,在全局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活动,共召开动员会12次,案例剖析专题会5次,剖析整改专题会议12次,进行警示教育10次,切实营造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以案促改活动开展过程中,选取近期发生在系统内的白云飞、王伟民、王平伟、胡明珂等人涉恶、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行为,进行深入剖析,深挖问题根源、查找风险漏洞,强化警示教育的实际效果。三是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健全完善以案促改工作考评办法,年终考核时把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以案促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而导致同类问题重复发生以及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3.关于“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整改问题27:工作作风疲沓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各支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进一步改进领导和工作作风,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先后对不动产登记窗口为民服务情况监督检查2次,推动窗口人员持续树牢服务意识、凝聚团队精神,提高窗口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二是随机抽查常态化,巡察结束后,先后3次对各单位的履职尽责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纪律恪守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早纠正苗头性行为,保持单位良好政治生态。从抽查情况看,各单位能够严格做到遵规守纪。三是对于巡察组反馈的坡头镇栗树沟村非法开采建筑用砂的违法开采问题,已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因当事人申请听证,正在走法律程序。四是积极配合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对轵城分局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待纪工委给予调查结果后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下一步,将以此次案件为例,举一反三,对各分局的易发多发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切实做到对重要环节、关键领域的有效监督。
(2)整改问题28:借用下属企业车辆,在下属企业列支油费、维修费及印刷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对车辆使用、车辆外出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局机关、各分局、局属各单位不允许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车辆,车辆外出务必做到“一出一登记”。二是规范车辆使用。对巡察组反馈的借用下属企业5台车,已于11月中旬前全部归还到位。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教育培训,要求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财务规定合理、准确列支燃油费、维修费及印刷费,并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合理列支费用。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问题29:部分经费支出无明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巡察组反馈的部分支出无明细、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白条支付等问题,已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要求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把关,规范各项支出。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要求各单位牢固树立预算收支绩效理念,转变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意识,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真正过紧日子。三是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加强会计监督,做到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于大额资金使用,一律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四是严格执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把发票报销审核关,所有报销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填写规范、手续完备,对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要及时纠正和制止、坚决不能入账。
(四)原城乡规划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问题30:“人员管理松散问题”还存在反弹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巡察组中反馈的“原城乡规划局人员管理松散,2020年6月18日巡察组检查工作纪律发现,局机关和二级机构仍有多人未按时签到”的问题,局党组严格按照签到考勤管理制度,对未按时签到的18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人员管理。
三、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攻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根本成效。下一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将持续提高认识、提升站位,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持续发力,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杜绝“过关思想”,扎实推进后续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再巩固、再提升,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不松劲、不减压,紧盯不放、加大力度,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好驻局纪检组工作,确保监督无禁区、全覆盖。支持驻局纪检组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健全制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机制,及时加以改进、完善,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四)注重结合,推动工作全面提升。把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提升“一张蓝图保发展,一体共治建生态”工作水平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增强创新动力、厚植发展优势,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济源出重彩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决心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奋勇争先,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不断谱写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更加出彩新篇章,为服务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1-5500847,联系地址:河南省济源市沁园路66号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459000),电子邮箱:18239056801@163.com。
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