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成果“吃干榨尽”“颗粒归仓”,济源市积极构建“三单四责双移五核”的巡察整改工作体系,做到“三单细化,四责协同,双向移交,五级审核”,确保聚焦重点,压实责任,高质量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是“三单细化”,逐项推进。要求被巡察单位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工作台账。对存在问题按照立行立改、限时整改、长期坚持三个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逐项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问题、任务、责任人三对应,使整改任务细化、量化、具体化,整改工作可检查、可考核、可问责。
二是“四责协同”,压实责任。突出分管或联系被巡察单位市领导的“一岗双责”、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明确职责任务,形成有效衔接、同向用力的整改责任链条。分管或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市领导针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廉政谈话,当面提醒,咬耳扯袖,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结束后,分管或联系11家被巡察单位的7名市领导均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召开班子会和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划分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三个摆进去”的要求,做到任务认领到位、见人见事到位;党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坚决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做到保质保量,不打折扣。
三是“双向移交”,扩大成果。针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较为突出的个性问题,一方面移交被巡察单位做好重点整改,另一方面移交纪检、组织,以及编办、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做好系统整改。截至目前,共对编外人员使用不规范、违规高息集资、惠民专项资金监管存在漏洞、违规通过个人账户结转财政资金、招投标领域存在廉政漏洞等9项共性问题开展重点整改和专项治理,做到了解剖一只麻雀,解决一类问题,堵塞一批漏洞。
四是“五级审核”,确保实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或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市领导,纪检和组织部门,巡察组,巡察办根据各自职责,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分级审核,分层把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部署巡察整改督导工作,适时听取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督促有关部门严肃追责。分管或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市领导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建议。纪检和组织部门把日常监督贯穿整改全过程,加强对整改情况的主动监督和靠前监督。巡察组根据安排,适时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查整改工作的真实性、实效性,卡严“尺子”,当好“质量监督员”。巡察办全程参与巡察整改的督促落实,制定整改督导工作方案,按照台账管理的要求,定期与被巡察单位对账销号,对重点问题进行实地督导,与巡察组和相关部门结合,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会商联审,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整改见底见效。十二届市委以来,济源市已完成七轮对47个单位、187个村居(社区)的巡察,共反馈问题2928个,整改完成率达到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