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发统局纪检监察组深入落实纪检监察系统安全事件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要求,将办案安全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坚持案前教育、案中监督、案后跟踪,守住办案底线,确保办案安全。
案前教育,压实责任。在对办案人员日常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案前教育。强化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对安全工作规定要求的学习,要求办案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谈话交接陪送、安全首课等制度,督促办案人员把落实安全规定作为办案的根本遵循,按规章办事、按程序办案、按要求执行,切实降低办案过程中的风险隐患。
案中监督,文明办案。在办案中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明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工作流程和规范要求,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向上级报告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情况制度。同时,规范化使用谈话室,严格落实谈话人员身份、数量、场所和时间规定,重要谈话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审查调查谈话全程监督,不留安全“死角”。
案后跟踪,堵塞漏洞。把安全自查自纠纳入日常工作中,对每一起案件的查办,从信访件的受理、初核、立案和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复核,查看是否符合工作规定和办案程序,并对案件查办进行讲评。案件办结后,主动与案管部门对接,及时堵塞安全漏洞,切实做到安全自查自纠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