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室集中学习省纪委关于审理业务的相关文件
2019-12-18 15:45 来源: 审理室

2019年12月17日,案件审理室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省纪委近期下发的《关于全省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关于全省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通报》、《关于做好职务犯罪案件退回补充调查工作的通知》。

针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科室人员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规、管理是否规范、执行是否到位等方面入手,逐一对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提升案件质量。

按照省纪委要求,在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案件审理室今后要结合“6-45”工作台账,严格履行审核把关的基本职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敢于说“不”、善于说“不”,切实发挥“关口”、“出口”、“窗口”作用,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量,减少案件退补。同时正确认识和对待退回补充调查,摒弃脱离实际的“零退补”思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和审查调查部门做好退回补充调查工作。

责任编辑: 济源市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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